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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进场费规范难落实 部分商家我行我素

来源: 联商网 2005-05-08 08:34
  由沈阳市商业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规范商场和超市促销、进货的《沈阳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及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文件,已在半个多月前正式下发,但面对“五一”的巨大商机,记者5月7日了解到,部分商场和超市仍铤而走险。
  
  打折照样进行

  在惠工广场附近的一家电器专营店,记者发现一台彩电的促销价签竟然与原价签所标出的价格一致:同为3999元。在一台背投电视上面,四个标价不同的价签一水儿地摆开,令人搞不清到底哪个价格是该背投的价格。营业员对记者说:“四个价签是四种型号,四种型号都是这种外观,我们这地方有限,有一台摆着足够了。”

  在一台原标为5000多元的电视机的旁边标出的价格只为原价的一半多。记者问营业员是否按照原价销售过?营业员坦然说:“没有。不过促销价肯定是便宜的!”沈阳市物价检查所副所长高本荣明确指出这是不实行明码标价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物价检查所随后对该商场进行了处罚。

  赞助从未停止

  在促销活动中,供应商是否依然被摊派各种“赞助费”呢?记者拨通了19家供应商的电话,然而,却没有一位愿意直言相告。

  沈阳市供应商协会的杜秘书长对记者说,一些大型超市收取节日赞助从来没有停止。粗略核算一下超市的各种费用,从供应商的手中拿走纯利的18%左右,而绝大多数供应商的利润不过如此,甚至许多供应商的利润还远远达不到这个幅度。

  影响产品质量

  超市经常搞各种让利活动,成本是10元钱的商品,让你卖到8元钱,而赔掉的2元钱怎么办?这么大的本儿厂家和供应商都承担不起,那么就只能是从原料上找,这样产品的质量势必就降下来了。产品的信誉度也下降,必将失去一部分消费者也是肯定的。

  杜秘书长认为受供求关系影响,供应商依赖超市生存,因此一些供应商只能甘于现状。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对规范超市不合理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建设,从源头上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沈阳日报 常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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